項目進入了第二個月,林志遠和阿蓮的相處時間越來越多。
每天早上,他們一起吃早餐;白天在工地上,她幫他翻譯;晚上下班後,他們一起在金邊的街頭散步,偶爾去河邊坐著聊天,或者去逛夜市。林志遠發現自己越來越期待這些相處的時刻,甚至開始害怕——害怕項目結束的那一天,害怕不得不離開這裡。
「你又在發呆了。」阿蓮的聲音把他從思緒中拉回來。
林志遠回過神,發現自己正站在工地的一角,手裡拿著扳手,卻完全忘記了剛才要做什麼。阿蓮站在他面前,手裡端著兩杯冰咖啡,眼中帶著促狹的笑意。
「我在想……這個線路的配置要怎麼調整。」林志遠隨便找了個藉口。
「是嗎?」阿蓮把一杯咖啡遞給他,「我還以為你在想某個人呢。」
林志遠的臉一下子紅了起來。他接過咖啡,低頭喝了一口,冰涼的液體滑過喉嚨,卻無法澆熄心中的那股躁動。阿蓮的笑聲像銀鈴一樣清脆,在午後的陽光中迴盪。
「開玩笑的啦。」她說,「你快點工作吧,不然總經理又要念了。」
林志遠看著她的背影消失在廠房的陰影中,心中泛起一陣漣漪。他隱約感覺到,阿蓮對他的態度也有些不一樣了——她會在他不注意的時候偷偷看他,會在翻譯的時候不自覺地靠得更近,會在他加班的時候默默地幫他帶晚餐。但這些是不是只是他的錯覺?也許阿蓮只是很友善,對每個人都這樣。也許她只是把他當成一個需要照顧的外國同事。
如果他表白了,會不會破壞現在的關係?會不會讓她感到為難?
這些問題像蒼蠅一樣在他腦海裡嗡嗡作響,讓他無法專心工作。他甚至開始在筆記本上寫下「表白」和「不表白」的優缺點,像在做工程評估一樣——但感情這種事,從來就不是可以用理性分析的。
那天晚上,林志遠獨自一人走到湄公河畔散步。河水在月光下泛著銀白色的光芒,對岸的燈火像星星一樣閃爍。他坐在河堤上,看著流水靜靜地流淌,思緒飄向遠方。
他想起自己來柬埔寨前的狀態——一段五年的感情結束,心灰意冷,只想逃離台灣的一切。他以為自己需要很長時間才能走出來,卻沒有想到,在異國他鄉,他會遇到一個讓他心跳加速的人。前女友是台灣人,有稳定的工作、不錯的家境,兩個人在一起五年,卻始終少了那種「非她不可」的感覺。分手的時候他以為自己不會再愛了,現在他才知道——不是不會愛,是還沒有遇到對的人。
但他也很清楚,愛情不僅僅是心動那麼簡單。他們之間有太多的現實問題——他遲早要回台灣,她不可能拋下家人跟他走。就算他們真的在一起,文化差異、語言障礙、家人反對……這些都是難以跨越的鴻溝。
「算了,還是專心工作吧。」他對自己說。
然而,命運總是喜歡開玩笑。
一個星期三的下午,工地突然停電,所有的工作都暫停了。工人們三三兩兩地坐在陰涼處休息,有些人乾脆躺在地上睡午覺。金邊的午後悶熱難耐,電風扇一停,辦公室就像一個蒸籠。林志遠趁這個空檔,拿出筆記型電腦,坐在辦公室裡整理技術文件,汗水順著額頭滴下來。
阿蓮走了進來,手裡捧著一本厚厚的書。
「你在看什麼?」林志遠好奇地問。
「英文文法書。」阿蓮有些不好意思地說,「我報名了下個月的英文檢定考試,想趁這個時間多讀一點。」
「你已經在自學中文了,還要學英文?」
「多學一種語言,就多一條路。」阿蓮說,「我跟你說過的,我想當專業的翻譯。中英文都要精通才行。而且,如果我以後有機會去國外工作,英文是必備的。」
林志遠看著她翻開書本,上面密密麻麻地寫滿了筆記。每一個單詞旁邊都有柬埔寨語的注釋,每一個例句都被她用螢光筆畫了重點。她的筆記本整整齊齊,看得出來花了很大的功夫。光是那本書,邊角都已經翻得起了毛邊,顯然被她翻閱了無數次。
「你寫得真好。」林志遠由衷地說。
「沒有啦,我很笨的,一個單詞要背好幾次才記得。」阿蓮說,「不像你們台灣人,從小就學英文,我們這邊很多人連二十六个英文字母都認不全。」
「不,你不笨。」林志遠認真地說,「你很聰明,也很努力。在台灣,很多人有很好的學習條件卻不懂得珍惜,而你什麼都沒有,卻願意這麼拚命。」
阿蓮的臉微微發紅了。她低下頭,假裝在看書,但嘴角不自覺地上揚。
林志遠站起身,走到她身邊:「如果你不介意的話,我可以教你英文。我在台灣的時候當過英文家教,教過不少學生。」
阿蓮抬起頭,眼中閃爍著驚喜的光芒:「真的嗎?可以嗎?」
「當然可以。」林志遠說,「就當作……謝謝你每天幫我翻譯。」
從那天開始,他們每週有三天會在晚餐後一起學英文。林志遠發現阿蓮的語言天賦其實很好——她的發音雖然有口音,但語感很強,很多文法規則她一聽就懂,只是缺乏系統的學習和練習的機會。她學東西很快,就像一塊乾燥的海綿遇到水,拼命地吸收一切。
他們通常會在工地的辦公室裡上課,但有時候也會到外面去。有一次,他們坐在湄公河畔的草地上,夕陽把河水染成了橘紅色。林志遠正在講解英文的時態變化,阿蓮突然問:「『喜歡』的英文是like,那『很喜歡』要怎麼說?」
「你可以說like very much,或者用love。」
「Love……」阿蓮低聲重複了一遍,然後抬起頭,直直地看著他,「那我喜歡你,要怎麼說?」
林志遠的心跳漏了一拍。他看著阿蓮的眼睛——那雙在夕陽光中閃爍著光芒的眼睛——張開了嘴,卻說不出話來。
「我……我是說,」阿蓮趕緊低下頭,聲音變得有些慌亂,「這句中文我不知道怎麼翻成英文……就是朋友之間那種喜歡……」
「I like you very much。」林志遠說,聲音有些沙啞。
「那……如果是更喜歡呢?」
林志遠深吸一口氣,鼓起了所有的勇氣:「I love you。」
阿蓮的耳根紅了,她沒有說話,只是靜靜地看著河面上的粼粼波光。微風吹動她的髮絲,她輕輕地把它們撥到耳後,露出柔美的側臉。過了好一會兒,她輕聲說:「那……I love you too。」
林志遠愣住了。他不確定阿蓮是真的在告白,還是只是在練習英文。但當他轉頭看向她的時候,他看到她眼中的淚光,和那個羞澀而真摯的笑容。
那一刻,所有的猶豫和顧慮都消失不見了。他伸出手,輕輕握住了她的手。她的手因為長期勞動而有些粗糙,指節分明,掌心裡有薄薄的繭,但握在手心裡,卻讓他感到前所未有的踏實和溫暖。
「阿蓮。」他說。
「嗯?」
「我喜歡你。不是朋友的那種喜歡。」
阿蓮的眼淚無聲地滑落,但她笑了,笑得像湄公河上的月光一樣溫柔。她沒有說話,只是把頭輕輕靠在他的肩膀上。
河水靜靜地流淌,星光在夜空中閃爍,遠處傳來寺廟的鐘聲,低沉而悠遠。這一刻,彷彿全世界只剩下他們兩個人。
——第三章完——
那天晚上回去的路上,兩人都沒有說話,但他們的手一直緊緊握著。金邊的夜晚很熱鬧——路邊的大排檔飄著烤肉的香氣,摩托車在街道上呼嘯而過,一群年輕人在街角的卡拉OK店裡唱著高棉語的流行歌。但林志遠什麼都聽不見、看不見,他的世界裡只剩下一種感覺——阿蓮的手在他手心裡的溫度和重量。回到宿舍後,他站在窗前,看著遠處寺廟的尖頂在月光下泛著銀光,嘴角不自覺地上揚。他拿起手機,給阿蓮發了一條訊息:「晚安,我的女孩。」幾秒鐘後,她回覆了:「晚安,我的男孩。」林志遠看著那幾個字,笑得像個傻子。他從來沒有想過,簡簡單單的幾個字,可以讓他的心如此飽滿。從那一刻起,他知道自己的人生已經不一樣了——他不再是一個孤單的、在異鄉工作的台灣工程師,他是一個被愛著、也正在愛著的人。而這份愛,值得他付出一切去守護。
接下來的日子裡,他們的關係在金邊的同事之間成了一個人盡皆知的秘密。工地上那些柬埔寨工人看到他們走在一起,就會露出曖昧的笑容,用柬埔寨語低聲交談。阿蓮假裝沒聽見,但耳朵尖都紅了。而林志遠則學到了他人生的第一個柬埔寨語單詞——「ស្នេហ៍」(sne)——意思是「愛情」。有一天中午休息的時候,阿蓮突然問他:「你覺得——我們之間最大的問題是什麼?」林志遠想了想,說:「距離。」阿蓮點點頭:「如果有一天你回台灣了,我們怎麼辦?」「那我就再來。」林志遠說,「或者——」他看著她,認真地說,「你來台灣。」阿蓮愣住了,然後笑了,笑得很輕,像是怕驚動什麼似的。「好啊,那我努力學中文,以後去台灣找你。」那是他們第一次認真地談論未來。雖然一切都還不確定,但至少——他們有了方向。在愛情的世界裡,語言有時候是多餘的。一個眼神、一個微笑、一次不經意的觸碰,都能傳遞比千言萬語更多的訊息。林志遠和阿蓮之間就是這樣——不需要太多的承諾和誓言,他們就知道彼此的心意。金邊的雨季來臨的時候,他們常常坐在屋簷下,看著大雨傾盆而下,把整個城市洗滌得煥然一新。雨水打在鐵皮屋頂上,發出滴滴答答的聲音,像一首沒有旋律卻動聽的歌。阿蓮會把頭靠在林志遠的肩膀上,閉上眼睛,靜靜地聽雨。她說:「我喜歡下雨天,因為下雨的時候,世界會變得很安靜,只剩下雨聲。」林志遠沒有說話,只是把手臂輕輕環上她的肩。他想,他願意陪她聽一輩子的雨。